第三百一十四章 饭店-《重回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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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微大饭店是微市新建的一座五星级酒店。
    酒店的规模还是设施的豪华程度,都是微市之最。
    金微大饭店出自冯春梅的手笔。
    看着这座雅致、浪漫、让人宾至如归的酒店,冯春梅心中是满足感。
    九点,金微大酒店开业庆典,冯春梅自然是被邀请的嘉宾。
    早晨,林国强开车送冯春梅到了金微饭店。
    冯春梅说道:“国强,你不用来接我了,剪彩之后,还要有别的活动,也不知道几点结束。不要耽误了你的工作。”
    林国强看今天冯春梅穿的是一身浅海色的职业装,白晳的脖颈上加了一条水晶项链。
    “春梅,你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不说别的,春梅,今天不是你剪彩吗?你要是穿一身裙子,人家会以为从哪请来的明星呢!”
    冯春梅不以为然,“我又不是花瓶,穿成这样不算失礼。这金微饭店是我的心血之作,我让他们看的是我的才华和作品。”
    然后,冯春梅对林国强嫣然一笑,“女为悦已者容,陪你出席活动的时候,我不都是照你的要求穿裙子吗?”
    冯春梅从工作之后,每天时不时的总会跑一些建筑工地。
    冯春梅上班从不穿裙子,也不带首饰,她觉得干什么,就得像什么样。
    在建筑工地一身泥一身水,那是一种美。
    自己倒饬得跟个仙女似的,跟环境格格不入,那样很不好。
    自然的,让人感觉舒服的才是最美的。
    林国强看着自己的爱妻,“春梅,你比明星有气质,她们没有你眼神中的清纯和傲气。”
    冯春梅为人随和,林国强说的傲气指的是冯春梅在工作成就中,眼神里带出的那份自信与从容。
    冯春梅想起一件事来,“国强,你给我买这鞋跟太高了,我总怕崴脚。”
    林国强看了看冯春梅脚上的那双漂亮的珠花高跟鞋,这是头一段出差他给冯春梅买回来的。
    林国强每此出差,总要给冯春梅带一些他认为冯春梅穿戴起来好看的东西。
    林国强自己的衣装要冯春梅操心。但他觉得冯春梅有些打份太中性化了,冯春梅的穿衣原则是舒适第一,这应该和她小时候的假小子性格有关。
    林国强喜欢冯春梅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穿高跟鞋,穿裙子,他觉得这个样子的冯春梅,是最漂亮最有女人味的时候,穿起裙子的冯春梅摇曳生姿,楚楚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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