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局-《生而为爷,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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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世间,谁活到最后才是胜者,我活到现在,比他们都强,不是吗?”
    十三并不接她的眼神,只看向外面无尽的黑暗,他的声音虚无缥缈,“当然不是,你这不算活着,只能算半死不活。”
    “是......吗?”颜姿羡闻听此一句忽然周身一僵,片刻殷红的唇角凝出一抹苦笑。
    “是了,你说的对,果然不错,确实是,半死不活呢。”
    于事,于情,于爱,她都落了个满身狼籍。
    最后只得到了时间。
    只是在这偷来的时间里,她无一刻欢娱,惟有痛苦而已。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明明开始时什么都没做错。
    是从哪里错了呢?
    是因为杀了沈长风吗?
    还是因为杀了自己?
    还是因为她不配得到爱,还是她本就不具备爱与被爱的能力?
    三百年的念念不忘。
    她活了三百年,却像是死了三百年,她早已死在了剥皮时那个白露之夜,尔后不死不活生不如死地披着别人的皮继续别人的人生。
    三百年了,她拼命希望得到救赎,但是未想到她穷尽一生得到的只是另一种堕落。
    是折磨。
    无休无止的折磨。
    无法言说万一的折磨。
    也许开始就是注定了结局。
    只是当局者迷,甘入迷障而已。
    人生一直这么痛吗?还是只有她这样?
    她不知道,可她知道的是,痛,会永远持续的。
    永远。
    她害怕死了也不得救赎,于是选择不择手段地追求长生。
    尽管那方式罪恶至极,让她自己每分每秒都无比恶心。
    她甚至,变成了一个怪物。
    只是怪物一开始并不是怪物啊,她初始时,是清风明月,是人间至善啊!
    究竟是什么,把清风明月践踏到烂泥沼泽里,永不超生?
    是悲剧,还是她本身就是悲剧?
    她身陷地狱,周围都是黑暗,却抬眼就能清楚地看到头顶的阳光。
    她头顶上的光远在几亿光年以外,摸不着够不到,而无尽的黑暗却触手可及,是如影随形的恶魔,摆脱不掉。
    她渴望光,但她却清楚地知道,自己追不上光。
    后来她明白,想得到一样东西,就要用更多的东西去交换,并且同时要放弃另一样东西。
    曾经,她与魔鬼做了交易,而现在,她没有什么可与命运换的东西了,除了灵魂,
    灵魂是惟一证明她曾活过,她惟一不舍得的东西。
    不舍得的原因是因为灵魂记印着沈长风。
    她不怕灰飞烟灭,她只想留住惟一能证明自己的灵魂一下,等一下沈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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