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想了想,何洛道:“签约合同常见的年份,是五年,八年和十年。” “没有三年么,我记得是有三年的。”李贺反问。 无耻之徒搜查圈内公司的时候,李贺也了解了一些。 其实两人这个专业,对娱乐公司多少都会有些了解,不多分了解多少罢了。 “是有三年份的合约,不过签三年份的很少。”何洛解释道:“一般情况下,新人出道到走红,怎么着也得经历个一年时间,期间公司花费资源无数,艺人红后只用两年来回报公司,公司会觉得亏。” 艺人新人期间能挣钱的机会不多,几乎都是公司在单方面砸钱付出。 像蒋琦、何洛洛的这种出道就爆火的情况,属于特例。 在新人群体里,很少出现。 公司又是出钱又是出力的,结果刚把你捧红,合约到期了,你跑了,公司能气吐血。 放你走吧,这口气公司咽不下。 不放你走吧,舆论方面公司不占优势。 说到底就是利益分配不均衡。 “你现在正是爆火的时候,只要再唱一首爆火的歌,人气值就可以稳固。” 李贺自信道:“有我在,爆火的歌你就不会缺,所以前期的资源你并没有依靠公司。” “三年份合约,并不是没有机会。” 至于自己,更不用说。 加贝的热度,不需要解释。 其实李贺是想签一年份合约,但想了想应该没有哪个公司会同意。 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三年份合约。 “中午吃饭的时候,听听盛世那边怎么说。”李贺决定道。 何洛点点头,死党去哪,他就去哪。 —— PS.先发后改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