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难道是没体力了?” 对方在树枝上高速奔走,耗费的体力可想而知。 地奴星从小跟野狼一起生活,早就熟悉了大山的生活,自己就跟一头野狼一样,所以,长途奔袭也能保存充沛的体力。 忽然,前方传来一阵哗啦的声音,对方竟然从树上直接落到地面! 他没力气? 地奴星心中大喜! 他双手一弹,利用身体的惯性,翻身落到地面。 地奴星刚落到地面,前方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呼啸而来,砸向他的脑门。 地奴星向右闪避,避开石头,反手抓起狙击枪,枪口华丽的一转,在转动中,扣动扳机。 虽然地奴星不是兵王,但是他的身体素质跟兵王没有多大的区别,不然也不会让兰斯洛看中,亲自培养了3个月。 呼啸的子弹像长了眼睛一样,射向陈枫。 地奴星不愧是一流的狙击手,闪避,抓枪,射击,一气呵成,关键是精准度吓人,直接就是陈枫的眉心处。 陈枫脑海中嗡嗡直接响,身形犹如猎豹一般,纵身一跃,竟然腾起3米多高,避开子弹,向对方扑去,快速拉近距离。 地奴星微微一惊,心道:“好快的闪避速度!” 随后,丢掉狙击枪,右手掌心一扣,在他手中多了一把掌心雷! 对方快速逼近,地奴星在目镜下,视角受到影响,反而比不上手枪。 而近距离射杀又是地奴星的强项! 利用嗅觉,视觉,手速,三者结合在一起,达到随意一枪都能击中任何的猎物的状态。 地奴星快速向后退,猛然抬手,对准扑来的陈枫,掌心雷的枪口对准陈枫的心脏部位。 砰! 这一枪射击得非常突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子弹太快,又是近距离,饶是陈枫脑海中有预警,也是闪避不急。 子弹擦着他的肩膀而过,裂开感觉到一道刺痛,旋即,一道鲜血飞溅而出。 陈枫再次腾空而起,抓住树枝,犹如灵猴一般,向前荡去,飞快的转移,向对方逼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