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抱歉,我会背的,不只是几条法律法规-《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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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河见王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心中也不生气,嘴角含笑道:“我会背的,还有很多。”

    “我记得,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点,我说的没错吧。”

    王腾见林河不再说赔偿的事情,而是谈起了渎职罪,脑门上也是浮现出一丝细密的汗珠。

    “你……你什么意思?”

    王腾脸色有些不自然的说道。

    “王队长,我们的车子是在你们这里扣押的,按照你的说法,门卫的老张又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他是怎么拿到我们车子钥匙的,我想这其中一定是有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是管理上的漏洞吧。”

    “根据王队长你刚才的袒护行为,我觉得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你。”

    “我们的车子被撞成那样,几乎可以说是报废了。”

    “这其中的损失金额最起码在五万元以上,我想已经足够让检察院立案了。”

    林河笑吟吟的说道,同时眼睛仔细观察着王腾的面部表情。

    这个王腾,作为这里的负责人,自然应该是知道车子在扣押期间出现任何问题,都应该由他们队里负全责。

    而在林河准确的挑明了这点之后,他竟然还不知悔改。

    依旧是执意让林二有找那个所谓的老张的儿子说事。

    这让林河很怀疑,他这是知法犯法。

    果不其然,当林河嘴里说出‘立案’两个字后,王腾的脸上闪现出一丝慌乱的神色。

    但他依旧强壮镇定道:“小子,你很狂啊。”

    “既然你法条背得这么熟悉,那你应该知道,污蔑诽谤他人,也是一种犯罪行为。”

    “你没有证据,最好不要乱讲话!”

    王腾说完,眼睛不甘示弱的瞪向林河。

    林河耸耸肩:“既然王队长你还是这个态度,那我想我们之间就没得谈了。”

    “五大爷,二有,我们走!”

    林大爷,林二有他们也不含糊,见林河转身离开,也是跟着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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