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但是,同样的,法律也不应该对人,做出过高的行为约束-《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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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又如何?”杜磊不屑道:“那可是两条鲜活的生命,被告人必须要对他们的死亡负责。”

    不管怎么说,两条人命摆在那里,他还真不相信,二审马超能翻案。

    但是杜磊哪里知道,这正是林河想要的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马超与人互殴,造成了严重后果,这才给他判了一个过失杀人罪。

    这种情况,法院二审的时候,或多或少也会参考借鉴一审的审理结果。

    林河要做的,就是让现场的法官知道,马超的行为只是在依法使用自己的防卫权,并不是在与人互殴。

    “既然原告方也认为我的当事人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那么就请在场的书记员把视频调到4分20秒的位置!”

    林河冲着现场的书记员说道。

    在经过杨青信的同意后,书记员把视频调到林河想要的位置。

    “停,就是这里,大家注意看。”

    林河大声道:“五个醉汉把马超打倒在地后,依旧没有停止对他的殴打。”

    “依旧是用脚狠踹我的当事人上身和头部,这已经是伤害加剧了吧。”

    “而起,诸位法官请看,其中一人甚至从旁边顺手抄起了一个酒瓶子,朝着马超头上砸去。”

    “他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已经达成持械伤人的罪名了吧。”

    “面对五名彪形大汉的围殴,我的当事人已经在面临生命威胁,故而,才会做出后来的反击行为!”

    “从这点来判断,我的当事人马超依旧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

    审判席上,杨青信几人对视一眼,也是觉得林河的话有道理。

    面对五人的围殴,对方又动用了凶器,这是要把人往死里揍的节奏啊。

    马超拿刀反击的行为虽然说是有些过激,但也在情理之中。

    “我反对!”

    杜磊站起身,大声说道:“我反对被告方辩护律师的话,我国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进行拿刀反击!”

    “众所周知,刀具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物品,尤其是在打架斗殴中,一个不慎,将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是伤害对方的生命。”

    “而马超选择持刀反击,显然是超出了必要的防卫范畴。”

    “他明明可以选择身旁的桌椅等物品反击,却偏要跑进后厨拿出一把菜刀来,说明他的主观意识上,就是要杀人。”

    “而且这场事故也造成了两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林河见状,微微一笑,问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

    “请问原告方,你知道我国为什么把酒后驾车规定成危险驾驶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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