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林河微微一笑,摇摇头道:“我方状告交通局,这并非是无理取闹,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目前正是粮食的收获季节,在我们房县,处处可见公路晒粮行为,这给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而交通局作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及时清理路面的粮食。” “而本案中,交通局并没有很好的完成这一项工作,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我方起诉你方不作为,这一点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书记员也是机灵,在林河说话的同时,就急忙在电脑上搜寻交通安全法,然后展示在大屏幕上。 听到林河的解释,场中众人都惊呆了。 诚然,交通法是有这么一项规定不错。 可他们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有谁真敢拿着这一条法律法规说事。 没想到,今天倒是被林河拿了出来,用作法律依据,来状告交通局。 三哥不愧是三哥,永远都是个传说! “可是……” 被告律师何大志眼珠子一转,道:“可是农民晒粮,也不是交通局指使的。” “反之,交通局一向也是反对此类行为的。” “如今出了重大责任事故,你方应该去找晒粮的农民。” “而不是把账算在交通局的头上。” 林河摇摇头道:“抱歉,我国目前还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农民在公路上晒粮是违法行为。” “况且,我们已经向警方报案了。” “只是晒粮人并未找到,所以这才无可奈何,起诉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之一的交通局。” “对了,你方可以先对我方进行赔偿,事后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继续催促案情进展,直至找到晒粮人,并对他们继续索赔!” 这…… 听了林河的说法,何大志都惊呆了。 啥玩意,让我们去找农民要赔偿? 没这个道理好不好。 我们又不是侵权人,干嘛把责任都推给我们? 何大志深吸一口气,起身道:“我反对,我方坚决不同意原告方的说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