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你就是张三吧,我是替我儿子来找你的。”老太太答非所问的说道。 林河只得说道:“老太太,我想请问一下,你儿子这边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我儿子叫陈大志,他前几天……” 陈大志,等等,这名字听上去好像有点熟悉啊。 对了,就是自己前几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菜贩子,跟城管发生冲突,最后把人捅了的那人。 他的家属还真找到自己这里了。 说实话,这个案子林河是不太想接的。 原因无他,‘张三’两个字可是代表着必胜。 自出道至今,无论是枪尖,杀人,放火……等一系列罪名,他只要出庭,那就表示自己的当事人已经平安无事,甚至还能得到一大笔赔偿。 但是陈大志呢,他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持刀伤人,而且刺伤的还是一位执法者。 这件案子就算是交到林河手中,林河也没有把握能让他在法庭上无罪释放。 毕竟,对于故意伤人,而且是持械伤人,刑法中对此类行为处罚可是非常严厉的。 因为此类案件给社会危害性太大了,而且也造成了极大的恐慌。 法庭上,纵使林河舌绽莲花,都没有把握帮他脱罪。 一旦陈大志被判刑,就算是减刑辩护,那也意味着林河完胜的战绩要被终结。 况且,以陈大志家里的条件,好像也不能给出一笔可观的律师费。 最最最重要的是,林河万一,让陈大志侥幸脱罪,这个结果对被害者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 林河还真怕官司胜利后,被害者家属冲自己扔臭鸡蛋。 总的来说,这件案子是吃力不讨好。 所以,林河还真就不想接这个案子。 对面,老太太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 林河抬手打断道:“老太太,你儿子是故意杀人,我能力有限,这件案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法治社会,无论有什么样的借口,都不是行凶伤人的理由。 第(2/3)页